人在着装上获得的精神快乐,往往要以严重的肉体痛苦为代价。我不可避免地堕落进了中年以后,对青年人在大热天穿牛仔裤,就颇有同情之感慨。我们每个人在街头都能看到这样的情景,一个步履匆匆满头大汗的汉子,穿一条根本不透气而且绷得很紧的牛仔裤。你可知道,那裤裆里是什么感觉?
话虽如此说,有时还得委屈自己。比如西装革履,尤其是脖子里那根领带——我一般称其为“狗领”——就让我很不舒服。但人家要求你必须穿戴整齐,否则就没有资格挣那一份工资,这时我的脖子就得忍着点儿。但到了家第一件事就是解放脖子。我看有的人在自己家里还紧紧系着领带,就佩服得五体投地。我想他的脖子皮肯定是超常的厚。
人为了追求某种风度、时髦、气质、形象,而甘愿忍受种种肉体上的痛苦,这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。尤其是年轻人,最爱受这个罪。
我本人也同样有过这方面的经历。从上中学开始,我就对北方人冬天必须穿的那种老棉裤极为反感。不到最冷的时候决不穿,天气稍有转暖的迹象就赶紧脱,家里人再说也不听。不穿棉裤穿什么?那时当然没有厚而保暖的毛裤之类,最多也就单裤里套一条薄球裤。我穿着这样的裤子,站在黄土高原隆冬的寒风里,两条腿跟没穿裤子一样,风好象能刮到骨头里去,清鼻长流,牙齿打架。别人问冷不冷。我会反问,怎么会冷?!我觉得那种独立寒风的气概真是好啊。我家里人已经拿我的固执没办法了。但他们那种嘲弄怜悯的眼光让我很生气。我为了证明自己根本不冷,就开始在三九天的冰天雪地中,打一桶井水,在院子里洗冷水浴。我奶奶看得浑身发抖,而我满身像蒸笼一样冒热气。从此他们才相信我真的不怕冷。其实,挨冻的滋味只有自己知道。